学好用好判定标准 提升隐患整改质效
——各地各部门着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用结合
组织系统解读、开展大范围解读和培训、有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近期,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着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用结合,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判定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八大行动之一。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判定标准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国务院安委会44个成员单位中,有29个部门制定了52个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让企业自查有据、中介机构服务有据、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有据、监管执法部门执法有据。
修订完善判定标准,增强适用性。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等18个部门对23个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新增制订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总结提升判定标准,增强权威性。各部门积极将推荐性标准等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如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进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法治环境;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加强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业产品标准制修订,根据监管需要,将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梳理总结判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如山西省以行业为单元,梳理汇总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清单,形成一个行业一套判定标准清单,实现“一清单”全覆盖本行业,为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各级监管部门精准执法提供依据;山东省济宁市安委办对判定标准进行梳理,编辑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以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学习宣传。
加强判定标准宣贯解读
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部门积极行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7个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12个判定标准进行了系统解读。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制定下发《民航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后,通过安委会全体会、视频会等会议进行部署动员,相关司局从专业监察员执法需求出发,对涉及分管业务领域的内容进行解释、组织培训;各地区管理局组织监察员持续深入学习,提高精准执法水平和监管效能,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各地主动作为,北京市采取专家解读和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并将判定标准宣贯培训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黑龙江省安委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主要负责人“每季一讲”、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月”必学内容。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指导各地区开展判定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宣贯、解读25万余次,覆盖人数988万余人,各地群众和企业职工对判定标准的认可度不断提升,举报查实重大事故隐患978项,月均量为2023年的1.6倍。
有力提升排查整改质效
三年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作了专题部署。各地各部门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向下向下再向下”,瞄准重点监管任务,精准开展除患攻坚,有力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效。
各部门以判定标准为遵循,深入排查整治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应急管理部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派出联合执法小分队赴重点省市开展明查暗访;水利部要求各地水利部门以水库大坝、溢洪道、堤防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和山洪灾害易发区、蓄滞洪区等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国家消防救援局依托判定标准集中攻坚精准除患,会同教育部开展“组织校园自查、实施督导检查、开展宣传培训、指导消防演练、督办问题整改”起底式排查整治;国家铁路局部署开展铁路汛期灾害防范督导检查,深入查找当前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各地将判定标准融入日常监管执法,推动其在基层落实落地。山东省聚焦重点地区、执法力度薄弱地区及重点企业,将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部纳入检查内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清单化”执法。山西省太原市开展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攻坚,要求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比照查询,力争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以判定标准为遵循,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1.16万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